关于报送2025年度经济专业(国有企业生产营运管理人才)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公告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依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鄂职改办〔2025〕24号)精神,现将2025年度湖北经济专业(国有企业生产营运管理人才)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评审的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
从事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活动的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同级其他人员须连续在同级企业任同级职务满5年,并获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满5年。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
从事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活动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须连续在同级企业任同级职务满3年;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同级其他人员须连续在同级企业任同级职务满5年。大型国有企业上述职员可适合放宽年限需要,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央在鄂企业省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同级其他人员须在同级企业任同级职务满1年;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一级子公司和中央在鄂企业省级公司一级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同级其他人员须连续在同级企业任同级职务满3年。
2、申报评审的资格和条件
在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及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的生产营运管理人才,按《湖北经济专业(国有企业生产营运管理人才)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2〕8号 )(附件1)需要申报。
3、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职员依据公告需要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历程、现职位状况和任现职以来营业额成就,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推送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材料提交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企业初审。所在企业对申报职员材料进行初审,写作推荐报告,并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逐级审核。申报人须按需要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和证件,经所在单位、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集中报送。
(四)材料受理。省经济高评办受理材料后,将职员名单在省政府国资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评审。省经济高评办根据规定组建评委会,通过自我陈述、面试答辩、审阅材料等评价方法进行评审,重点考察申报职员引领行业进步、创造效益实绩的状况。
4、申报方法
2025年申报高级职称职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法申报材料。
(一)网上系统申报
申报职员参加职称评审,通过湖北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进行申报,登录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点击“个人用户入口”进入“专业技术职员个人申报端”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用系统生成并打印《任职资格申报职员综合状况大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职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需要的申报职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均通过系统按有关政策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经济高评办,省经济高评办再对材料进行审核。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有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国有企业生产营运管理人才请在系统中选择(国有企业生产营运管理人才)评审公告,申报专业范围请选择“营运管理”。
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网上申报由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在网上按职称有关政策需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给高评办,高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不是受理申报材料。
(二)报送纸质材料
经省经济高评办通过系统审核赞同受理后,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报送的纸质材料上逐一签字盖章,集中统一报省高评办。审核手续不完整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报纸质材料需要详见附件2。
5、资格审核
(一)用人单位推荐初审。职称申报材料实行“哪个审核、哪个签名;哪个签名、哪个负责”原则。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职员职位、工作历程及营业额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推荐建议,并在申报材料上盖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二)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复审。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职能职责逐级审核,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上出具建议并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准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缘由。
其中,市州国有企业申报职员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市州职改办审核。省属企业申报职员材料经所在单位和省属一级国有企业逐级审核,中央在鄂企业申报职员材料由中央在鄂企业省级公司审核,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后报送省经济高评办。
(三)省经济高评办审核。高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不是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请申报职员按公告准时补正全部内容。申报职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舍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材料,按原报送途径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6、相关需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需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不然视为无效。
(二)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需要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文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三)申报的评审材料要做到统一规范。申报的评审材料需要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申报材料须认真整理,凡上报材料零乱无序的,不予受理。
(四)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营业额材料均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营业额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管理软件不再开通,申报人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就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申报人提供的营业额材料为单位集体一同获得的,需单位在营业额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名字前后不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状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七)申报职员档案袋正面须注明名字、单位和联系方法。评审结束后有关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职员自留原件。
7、受理时间和成本
网上申报时间范围:2025年9月十日|十月13日;
网上审核时间范围:2025年9月十日|十月17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十日|十月17日。
通过省经济高评办网上审核后,可致电027|87710079或027|87236245预约报送时间、报送纸质材料。
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怎么收费为300元/人,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
8、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一)受理单位
湖北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武汉武昌区水果湖横路1附6号,省企业家联合会院内斜坡上左转二楼)
(二)联系方法
电话:027|87710079、87236245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专业(国有企业生产营运管理人才)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公告.pdf
附件2:申报纸质材料需要.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公示推荐证明.doc
附件5:推荐报告.doc
附件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职员花名册.xls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对于高经职称申报评审步骤,或者有有哪些疑问,肯定问老师要先搞了解!↓扫描二维码咨询老师知道区域评审政策↓